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科幻灵异 > 邪事儿 > 第58章 建造鬼龛

第58章 建造鬼龛(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找到回家的路!

不知过了多久,我开始有了困意,事出反常必有妖,我是二品下境界,平时自己想睡的时候很快就能入睡。

自己不想睡觉的时候,可以坚持好几天不睡。

现在竟然迷迷糊糊的想要睡觉,房间里的灯,也配合着闪了几下,接着我就有些动弹不得了。

紧接着,又是开门的声音传来,我睁不开眼睛,看不到是什么东西,只能感觉到一丝阴冷朝着自己扑来。

接着,和下午的情况一样,桌椅板凳开始被人猛地敲击起来,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

我躺在床上,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接着猛地咬了一口自己的舌头,虽然很疼,但却醒不过来,就连我眉心贴着的黄符,也都不起丝毫作用。

随着我的不断挣扎,房间内的声音也更加强烈起来。

这些敲东西的声音,似乎是能压制我,不管我反抗的多么激烈,都醒不过来。

我在心中默念清心咒,渐渐的眼睛可以动了,等能睁开的时候,我终于看到房间之中,是个什么样的场景。

映入眼帘的柜子和桌子全都变成了红色,而且一屋子全都是半透明的人,有的在猛拍柜子,有的在桌子上蹦跳,还有的在摔板凳。

总之这些个半透明的人,只要木头做的东西,都能拍响,就连我躺的地方,也站了好几个半透明的人。

我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也想要看看,这些个东西到底要弄什么。

“他醒了!”

一道鬼气森森的声音传来,我听得是清清楚楚,紧接着一屋子的半透明人全都消失不见,我赶紧坐起来,额头上已经满是冷汗了。

这么多的阴魂邪祟存在,难怪就连我也都中招了。

一个鬼压床,我想着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威力,没想到这么多的阴魂齐聚在这个房间之中,难怪连我都反抗不了。

穿好衣服,我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只是在我收拾桌子上的东西的时候,却发现那原本朱砂撒过的地方,竟然变成了黑色,而且表面都还已经碳化了,像是被火烧过了一样。

我看着桌子上的狼毫,沾了一些朱砂,在桌子上画了一道符文。

结果狼毫所过之处,就像是烧红的烙铁在纸上走过一样,桌子的表面立刻碳化。

这个情况是?

普通的木材是不会这个样子的,朱砂专克阴邪,这木材应该是阴祟之物。

阴祟之物,这些木材又被那些个阴邪敲击个不停,难不成是棺材?

这个想法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就连我也给吓了一跳。

这棺材是用来收敛死尸的,如果是未入尸的棺材,卖不出去打造成家具,是不会出现闹鬼的事情的。

如果是从土里出来的棺材板,继而打造成家具,那不就是造孽吗。

人死入土为安,安的就是一口棺材,现在扒了人家的棺材出来做成家具,可不得被报复吗。

这东西都敢直接拿来做棺材,那是不想活了啊。

我看着满屋子的木质家具,这些东西不会都是棺材板做的吧。

当下,我就给陆晴晴打电话,要她无论如何都要退租,在这里继续住下去,就算那些个东西不要你的命,时间长了精神都要崩溃了。

和这些个脏东西住在一起,是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的。

我收拾完东西,在酒店和陆晴晴碰了面。

“江辰,你在电话里面说的都是真的吗?”陆晴晴有些不敢置信。

这都什么时候了,我还骗你不成。

“那地方不能继续住了,里面的床桌子什么的,都是用棺材板给打造成的,你说的睡着之后很吵的问题,就是那些个东西出来作的。”

我也并不是吓唬陆晴晴,这么多的脏东西,何况是她一个女孩子家。

只是,在我说完之后,陆晴晴就面露难看之色。

“寒假之前,我基本上能调度的钱,都交房租了,刚才房东说退房可以,房租不退。”

啥!

我无语的看着陆晴晴,这小丫头当时怎么想的,一下交了一年的房租。

现在房东不退房租,那就只能继续住着,只是里面那么多的阴魂,住人是不可能了,好在这件事情发生的虽然诡异,但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钱,那些阴魂应该是附灵,对于生人来说没有任何危害,但是时间久了,阴气侵入肉身,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简单的说,一天两天没事,附灵虽然没有小鬼有攻击性,看现在的情况,折磨也能把人给折磨死的。

里面的家具什么的,基本上都是用棺材板打造的,只要将这些东西搬出给换了,一切问题也就解决了。

我和陆晴晴都是学生,手里能有多少钱,总不能奢侈的去把整个屋子的家具都换了吧。

“要不,我把房子便宜一点租给别人。”陆晴晴弱弱的开口说道。

我无语的一笑,摇了摇头:“这是附灵,那些家具使用棺材板改造的,就算你租给别人,害的也是别人。”

“我想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把这些附灵给超度了。”

陆晴晴不懂这些事情,我孤身一人来到便利店,买了一些小菜和卤味,还有几瓶白酒,去了陆晴晴租的单身公寓。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深渊独行超凡从修理工开始从小镇学霸到首席科学家智人超物种玩家保卫南山公园末日模拟器,我以剑道证超凡舌尖上的末世赛博群穿:我能无限进化全球降临:这个领主超会苟
返回顶部